国内旅行社保证金多少钱一年
旅行社保证金最新规定?
根据《旅行社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存入质量保证金20万元;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增存质量保证金120万元。
旅行社每设立一个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5万元;每设立一个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30万元。
国内旅行社保证金多少?为什么?
现在旅行社分三种:国际旅行社(有出境和入境权资质),国际旅行社(只有入境权资质,但没有出境权资质),国内旅行社(没有入境和出境权资质)。
国内旅行社由于受开展业务范围的限制,所以旅行社的保证金就比较少,一般都是10万人民币。这个保证金是由主管旅游的行政部门代收代管,存在一个专门账户,任何人任何部门都不得私自挪用,侵占,***,或作于小金库。
旅游保证金是用于旅行社向游客做出的业务上的担保,比如旅行社存在违约给游客造成损失,由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旅游保证金 是由旅***政部门负责协调,审批,划拨,使用,赔付。旅行社在赔付后余额不足要在规定时间内足额补齐,如果长期拖欠保证金的旅行社给予取消经营许可证,不得参与各类经营活动。旅游保证金的制定是有助于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有益于保障消费者的权益,让每个游客开开心心的旅游,放放心心的消费,从而促进旅游的健康发展,为中国经济做出贡献!
申请设立国内旅行社,要向旅***政管理部门缴纳质量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每设立一个分社,增交质量保证金5万元。国内旅行社在旅游过程中,因相关部门的原因发生质量问题,组团社应先行赔偿旅游者的损失。
你好,我是旅游知一二
根据规定,旅行社须按《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暂行规定》和本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向有关旅***政管理部门缴纳保证金。
缴纳保证金的金额为:1.经营国际旅游招徕和接待业务的旅行社60万元(人民币,下同)。2.经营国际旅游接待业务的旅行社30万元。3.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10万元。4.特许经营出国(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另缴100万元。第四条 旅行社类别和营业范围发生变化,应按照变更后的类别和营业范围缴纳保证金。第五条 旅行社缴纳的保证金为现金形式,其他有价证券无效。第六条 申办单位在申请设立旅行社时,须填写《缴纳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承诺书》;在审查合格后,一次性缴纳保证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第七条 保证金应保持规定数额。不足额部分,旅行社必须在60天内补足。第八条 旅行社不得将缴纳保证金的有关凭证作为抵押或偿还债务的凭证。第九条 旅行社发生合并、解散、转让、破产等情况时,保证金作为旅行社企业财产的一部分,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置。
我是旅游知一二,关注我,获取更多精彩内容。
旅行社保证金的缴纳标准?
1.申请设立旅行社,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向旅***政管理部门交纳质量保证金:
(一)国际旅行社经营入境旅游业务的,交纳60万元人民币;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交纳100万元人民币。
(二)国内旅行社,交纳10万元人民币。
2.质量保证金及其在旅***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期间产生的利息,属于旅行社所有;旅***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从利息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
交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怎么交?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交纳方式主要涉及正常补足和保险替代现金交纳两种方式。
正常补足质量保证金:
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存入质量保证金20万元。
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增存质量保证金120万元。
旅行社每设立一个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5万元;每设立一个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30万元。
三年内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旅行社,可向市州级文化和旅游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质量保证金的交存数额可以降低50%。降低后的数额为: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存入质量保证金10万元;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增存质量保证金60万元。
旅行社在降低质量保证金50%后设立分社,每设立一个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2.5万元;每设立一个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15万元。
保险替代现金交纳质量保证金:这一方式的具体细节和操作流程并未在提供的信息中明确说明。
这些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及《旅行社条例》的规定制定,旨在确保旅行社的服务质量,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1。
开一家旅行社要交保证金吗?是多少?为什么?
一、 国际旅行社,不得少于150万元人民币; 二、 国内旅行社,不得少于30万元人民币。 旅行社的质量保证金 一、 国际旅行社经营入境旅游业务的,60万元人民币;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100万元人民币;二、 国内旅行社,10万元人民币。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elbistansafiryapi.com/post/5118.html发布于 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