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旅游景区合作一般多少钱 学生可以做
旅游区私人房子做民宿需要给景区交费吗?交多少?
你这个问题问得很有意思,我想很多人都会从法律角度上来给你解答:你只需要给物业所有人缴纳租金即可拥有该物业的使用权。
但是,但是,但可是你既然提出这个问题我想你应该是遇到类似旅游区收费的问题了。那么我就给你说说我所了解的一些事实,也许会对你有所帮助。
现在很多年轻人在小区里租公寓、套房,然后在各种网上平台售卖给游客获得差价收益。那么你知道吗,他们除了要给房东正常交房租以外,他们还需要付给小区物业公司较正常业主更高的物业费,甚至水电费也较普通业主高。给出的理由就是经营类住宅就要按商业收费。
你再想想你说的旅游区是不是和我说的小区差不多的概念呢?
酒店民宿餐饮人流量大,吃喝拉撒,损耗大,消耗大,会产生垃圾排放,对景区的管理会产生压力。处理垃圾需要更多的人力物力,排放污染需要花钱处理。收所谓的管理费情有可原。已经入住旅游区的民宿酒店餐饮应该都交了这笔费用。
当然不排除这个钱落入部分私人口袋,可是这没有办法,现实情况就是权利滥用。官大一级压死人,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这又是另一个深层次的问题。
总的来说你提前发现了这个问题是好事啊,与其抗争,不如顺其自然。把这笔费用算在你的运营成本中,可以在和房东谈房租上,客房定价上,人员编排上多动动脑筋。前期考虑周全运营起来才会得心应手。
祝你创业成功!
这有两种性质:
一种,不在旅游区的辖区内,也不在其景区之内,像这种若与景区毫无关系的,纯属自己用私人房改造成做民宿,也未用旅游区的***与管理,那么不交费用也无可非议。
二种,在旅游区的辖区内,且占有景区的旅游资源,受其管理,这样就应安要求向旅游区交纳该缴的费用了。
具体该怎么交,交多少,像这种情况在你将私人房子改做民宿时,应该会与旅游区相关管理部门签订一份协议。我想,在旅游区将私人房子改做民宿,没有与旅游区相关部门得到允可与协议,应该是不会让你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即有协议的那就应按当初达成的协议进行交费。
像旅游区的私人房改做民宿的话,认为还是与旅游区捆在一起,一起开发一起经营较好。其码旅游区是以团队运作从事运营,其有一套全盘的运营策略,若你自己在里面单打独斗,很容易被旅游区内的一些暗向操作将你挤压关门,无法运作。
自古云:大树底下好乘凉。所以抱着大树一起成长,相得益彰,何乐不为呢。这样相对来说还能省去许多麻烦与自我管理成本。共赢是现在最提倡的运营模式。
这种情况在新疆只有喀纳斯和禾木白哈巴三个地方有这种现象,就是这几个地方,她分外来的民宿经营和本地户口的牧民的经营者,外来的经营者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工商行政许可,卫生许可证,最关键的一点,外地经营者他要租用当地牧民的房子,需要给他付房租,当地的牧民需要办的正常手续以外,他用自己的房子就不用交另外一份钱了,当地牧民和外地经营者就不用给景区另外交钱了,他们经营的好坏,代表了景区的形象,新疆的景区管理者在这一方面做的还是很超前的,只要你手续合法,就不会再让你多交钱。
你好,旅游区以内是没有私人房子做民房的,在说国家也不允许的,只有旅游区以外才有私人的房子做民房的,也不属于旅游区管理之内,私人房子也是民房的主人说了算,不用给旅游区缴钱的。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们。
旅游区是有一个很大的范围界定,要看私人房子是在一个旅游区多大的范围内。
如果划定有居民居住的这一片在旅游范围区内,并没有规定在哪一个特定的旅游景区,那么我个人认为私人房子当然可以改造成民宿,只要你去当地工商局办理民宿营业执照,再去当地公安局办理民宿经营许可证,建立严格的访客登记规章制度,另外不能忘了到当地的消防支队办理与消防相关的手续。
民宿开业之前,还要到相关部门申请营业备案的相关手续,一切依照法律规定来办理。同时还要民宿从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
最后申请开民宿之后,经过当地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拿到营业执照才能正常营业。
因为民宿属于私人房子改造,只在旅游范围内,并不在景区内,所以无需交任何费用。
但是如果私人房子在规定的景区内,改造成民宿的话就要依照景区相应的规定交物业费,管理费。不过一般,很少有私人房子在景区内的。
现在,民宿是一种新的住宿体验,很多人现在出行都会选择民宿,在外地也可以体验到家的感觉。并且想对一些便捷,商务酒店,多了一层安全保障,我个人出行也更偏向于民宿。
有的民宿做的很棒,复古,文字,情调,统统都有。以下是我在大理古城住的民宿,体验感超好。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谢谢
旅行社与景区的结算方式?
一般有三种:预收、现收和事后结算。
旅行社与景区是合作关系,旅游景区为了吸引更多游客来参观游览,而旅行社的工作就是组织游客外出旅游参观,旅游景点为了扩大来游览参观的人数,可以与旅行社签订合同共同合作,为了***旅行社多往景区带团,景区一般***取给旅行社以优惠的价格,使得旅行社和旅游景点都能挣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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