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外买的衣服鞋子回国要纳税吗
国外购买的物品,回国过海关需要缴税么?
1、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54号公告,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物品,海关予以免税放行。
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2、对需要征收进口税的个人行李物品,海关按照《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进境物品归类表》、《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对有关物品进行归类、确定完税价格和应适用的税率。可以提供购买物品的有效***,作为审价依据。实际通关时请如实申报,以现场海关的解释和要求为准。国外买的笔记本带回国需要缴税吗?
1、国外买的笔记本带回国需要缴税。
2、按照海关公布的个人物品完税价格表,每台的完税价格为5000元,税率为20%,即每台需缴纳税款1000元。
3、相关知识: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4号(关于进境旅客所携行李物品验放标准有关事宜):
一、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超出人民币2000元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三、有关短期内多次来往旅客行李物品征免税规定、验放标准等事项另行规定。
根据中国《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7号》,20种不予免税的商品分别为: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电冰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及外设、电话机、无线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数器、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和餐料。
常见物品纳税额如下:
手机:150元/台
1、国外买的笔记本带回国需要缴税。 2、按照海关公布的个人物品完税价格表,每台的完税价格为5000元,税率为20%,即每台需缴纳税款1000元。 3、相关知识: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4号(关于进境旅客所携行李物品验放标准有关事宜): 一、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超出人民币2000元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三、有关短期内多次来往旅客行李物品征免税规定、验放标准等事项另行规定。 根据中国《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7号》,20种不予免税的商品分别为: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电冰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及外设、电话机、无线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数器、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和餐料。 常见物品纳税额如下: 手机:150元/台 手提电脑:1000元/台 台式机主机:400元/台 主机、显示器一体机:600元/台 数码相机:400元/台 奶粉、咖啡、茶:20元/kg MP3: 20元/台 MP4显示屏2英寸以下:100元/台 MP4显示屏2英寸以上: 200元/台 U盘:20元/个 高档手表(完税价10000元以上):海关估价×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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